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“性侵儿童处于冰山下的状态,儿童报警的可能性较小。”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说。相当一部分儿童没有防性侵意识,缺乏辨识能力。性侵儿童案30%以上是非常熟的人,如家庭成员、老师、教练等,“对孩子来说他们是权威人士,是敬畏的对象,再对其威逼利诱,报警可能性更小”。
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》2008年1月,元瑞公司成立,注册资金1200万,全部由余科建出资,其占60%股份,并未出资的邓伟年、莫定发和司机李某,各占了20%、15%和5%的股份。后来,经过两次增资,公司股本金增加至8200万,仍旧全由余科建出钱,持股比例不变。后经法院认定,邓伟年收受的股份价值1440万元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