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据路透社报道,潘周贤在庭上承认自己曾协助促成行贿,知悉自己“做了错误行为”。检方指出,一旦交易成功,潘周贤将会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报酬。在达成认罪协议后,潘周贤的刑期将会由最多10年,降至最少3年、最多7年监禁。
《"考研热"从何而来?提升学校层次是重要因素之一》在危机过后,德尔惠也未能如愿上市,随后数年公司品牌和业务“一落千丈”,而随着体育运动品牌进入调整期,德尔惠也逐渐淡出了绝大部分消费者的视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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